法院查明:在2003年至2013年,他在担任贺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锦新明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谭玉和等17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095万余元。
对,我就觉得有一种奇幻的感觉。因为确实有几年,尤其是我上大学的时候,有很大的影响。他写的那个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也说不清。但是,肯定不是我。
《市场监管总局对三家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最新一期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又一次提到了孙政才、黄兴国、周本顺、王三运、万庆良、王敏这些名字。这一次,他们被点出的共同问题是:言行不一、光说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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