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局副局长张有德先生发表了以我为主人公的严重失实的两篇文章。一篇于2006年8月21日刊发于《中国民航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另一篇于2006年9月16日刊发在《天津日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张有德先生发表这两篇文章前后没有与我进行任何联系。张文中几乎所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下面我只挑选一小部分内容做一说明。
据灰色翼虎司机梁某交代,9月23日下午,他跟朋友在斗门实验小学踢完足球,大汗淋漓地开着小车,搭载朋友前往江湾三路大排档去吃晚饭。大约6点左右,梁某沿井湾路北往南方向行驶到事发路口时,他放慢车速,在左侧车道准备左转。突然“嘭”一声响,有摩托车刮到他的左侧倒后镜后,连人带车向前飞出,重重撞向前方路口一辆白色小车。
《教育部部署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张绍霞的辩护表示,张绍霞认罪、悔罪,已积极退还全部赃款,系初犯,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是为其配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建议法庭对其酌情从宽处罚。辩护人还辩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张绍霞掩饰、隐瞒王某2等人给予的150万元的事实,张绍霞系被动参与,没有事前预谋,也没有为请托人与王克勤之间牵线搭桥,不构成受贿罪。




